乐文书屋 > 其他小说 > 港姐被抢娶后,吃瓜躺赢万人迷 > 第94章:五千年
录音棚里,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个鼓手身上。

他深吸一口气,眼眶泛红,胸口剧烈起伏着。

“不是打不了,”

他的声音有些沙哑,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敬畏:“是……不知道怎么打。这歌的格局太大了。我脑子里蹦出来的任何鼓点,落在里面都显得小气。我得回去想想,好好想想,得配得上这首歌。”

贝斯手闻言,默默地将贝斯从肩上取下,靠在墙边,沉声道:“我也是。之前写的那条贝斯线,太轻浮了,配不上这词。我得重新写。”

吉他手没说话,他只是把那几张被捏得有些皱的谱子小心翼翼地拿起来,对折,再对折,然后郑重地放进胸口的口袋里,还轻轻拍了拍,仿佛那是一张通往新世界的船票。

何家轩依旧站在角落里,像一尊沉默的雕塑。

他的目光穿过人群,落在叶宝珠身上。

她正被那几个情绪激动的乐手围着,耐心地解答着他们一个又一个的问题。

她笑着,声音不大,却像有魔力一样,让周围的人都安静下来。

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很久。

他想起第一次见她。

那时她还是齐嘉铭养在九龙公寓里的“外室”,一次饭局上,她安静地坐在角落,穿着最素净的衣服,却像一颗蒙尘的珍珠,让人无法忽视。那时他想,齐嘉铭这小子,真是走了狗屎运。

后来,她嫁进齐家,成了三太太。

他以为她这辈子也就这样了,一个漂亮的花瓶,安安分分地相夫教子。

可后来呢?

她写影评,一针见血;写小说,万人空巷;开奶茶店,门庭若市。
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。那双手白皙、干净,指甲修剪得一丝不苟。这是一双从未为生活奔波过的手。

从小到大,他何家轩想要什么,没有?他以为这世上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。

可现在他知道了,有一样东西,他好像永远也得不到。

他抬起头,又看了叶宝珠一眼。她正在跟鼓手比划着什么,嘴角弯弯,语笑嫣然,整个人都在发光。

她笑起来的样子,跟钟雅君不一样,跟她笔下的丁香也不一样。她就是她自己,独一无二的叶宝珠。

何家轩收回目光,走到窗边,推开一条缝。

冷风灌了进来,夹杂着海水的咸腥和远处码头的汽笛声。他点了一根烟,吸了一口,看着烟雾在风中瞬间消散。

他想起刚才那首歌的最后一句。

“一身傲骨,敢教日月换新章。五千年风骨,炼我赤子肠。”

他忽然笑了,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,转身走回录音棚。

“啪、啪。”

他拍了两下手,声音不大,却异常沉稳。

“好了,”他说,“再来一遍。”

叶宝珠对他笑了笑,戴上耳机,走回麦克风前。

何家轩站在调音台旁,双手插在口袋里,看着玻璃窗后的她。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,但口袋里的手指却在不断地攥紧,又松开,攥紧,又松开。

最后,他收回目光,对调音师说:“开始吧。”

叶宝珠不是艺人。

她唱的歌或许不会在街头巷尾传唱,但何家轩已经预见到,未来的某个深夜,会有一个自己,在酒后独自循环这一首歌,听着它,仿佛能汲取到无穷的力量。

……

待《缉凶》和《龙的传人》两首歌的录制全部完成,何家轩问叶宝珠:“嫂子,词曲作者真的不登记三月三?”

叶宝珠想了想,说:“佚名就行。”

何家轩看着她,沉默了两秒,然后笑了:“嫂子,你这是打算把‘三月三’和‘佚名’两个身份分开藏起来?”

叶宝珠也笑了。她不署名,并非因为什么高尚的道德情操。

她连五线谱都是嫁入齐家后,为了学钢琴才勉强认全的。

这两首歌,是她脑子里的旋律,是她哼出来,再由乐队的人记谱、编曲、配器,一点一点磨出来的。

她若承认三月三是作者,万一以后有人找她写歌呢?她拿什么交上去?难道要她再凭空“哼”出一首《吻别》或者《海阔天空》吗?

更何况,她“三月三”这个笔名已经够忙的了。写小说、改剧本、盯选角,还要应付王编辑那边催稿。再加一个“词曲作者”的身份,她怕自己连觉都不用睡了。

设计稿也是一样。

她可以主动画几张送给书琳,但她绝不想被人追在屁股后面催稿。

那种被甲方支配的恐惧,她在前世兼职乙方的时候就已经受够了。

除非有更高、更无法拒绝的利益,否则,通通“佚名”。等稿费到手,就捐给教育或医疗类的慈善基金,也算物尽其用。

何家轩没再追问。

他靠在调音台边,手里转着一支笔,笑道:“行。佚名就佚名,歌好就行。”

——

预热是从电台开始的。

何家娱乐旗下的几家电台,在同一天的同一时段,播放了一段三十秒的预告。没有歌名,没有演唱者,只有一段旋律,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,悄无声息地夹在了天气预报和新闻播报之间。

第一天,风平浪静。

第二天,有人打电话到电台:“喂,刚才那段音乐是什么?能不能再放一遍?”

第三天,电台的热线彻底被打爆了。

“就是那段!有钢琴的那段!听着让人想哭的那段!”

“不对不对,是那段有鼓点的!听着让人想站起来的那段!”

“你们到底什么时候放完整版?我老婆要生了,我想放给她听!”

唱片公司的人全懵了。他们做了这么多年音乐,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。

一首连名字都没有、词曲作者都是“佚名”的歌,居然能在短短几天之内引发这么大的反响。

何家轩在办公室里接了十几个电话,有同行来打探消息的,有记者来采访的,还有几家唱片公司来问版权。他一律笑着回答:“快了快了,下周就放完整版。”

挂了电话,他靠在椅背上,想起叶宝珠说“能藏一个是一个”时的表情。嘴角弯了弯,又平了。

完整版播出的那天,整个香江都听见了。

《炽热》先播。

“听雨落,敲打西窗,任心事叠叠层层 随夜色悄悄漫涨,人世辗转浮沉跌宕;不曾低头退让……踏过荆棘万丈 自有清风来日方长……”

车载收音机里传出来的声音,让一个开出租车的中年男人把车停在了路边。

他趴在方向盘上,听完了一整首歌,然后抹了一把脸,重新发动车子,眼神里多了些不一样的东西。

茶楼里的跑堂伙计端着茶壶,呆呆地站在走廊上,忘了往前走。客人喊了他三遍,他才回过神来,眼眶红红的,说:“先生,不好意思,这歌……太好听了。”

冰室里,几个穿着花衬衫的年轻人围在收音机旁边,谁也不说话。歌放完了,其中一个才开口:“妈的,我一个大男人,差点听哭了。”

《黄种人》播出的时候,反应更不一样。

“……黄土育脊梁,明月照故乡,刻在骨血里,是炎黄的模样上……”

这首歌不像《炽热》那样让人想哭,它让人想站起来。

在香江这个被殖民的城市,在这个人人都争着说英语、学洋人的年代,突然有人告诉他们:你的皮肤颜色是历史给予的,你的骨头里有五千年的重量。

这种感觉,不是感动,是震撼。

就像有人在你耳边,用尽全身力气喊了一声:“嘿,别忘了你是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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